徐国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助推文明家园建设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工作,习总书记强调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今年以来,陕西省咸阳市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为统揽,从改善和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入手,围绕“四项目标”(清洁—生态—宜居—美丽乡村),以“十一项工程”(村庄规划体系完善工程、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农村卫生厕所改造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农村绿色家园工程、特色产业培育工程、新一轮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程、农村道路畅通绿化工程、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文明家园建设“十个一”示范工程)为抓手,强化“三项保障”(组织—投入—机制)措施,科学谋划,统筹实施,大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使“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工作取得了新跨越。
组织领导有力。咸阳市成立了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县市区及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12个行业指导组(综合协调、规划建设、垃圾处理、污水治理、卫生厕所改造、饮水安全、绿色家园、特色产业培育、电网改造升级、道路畅通、危房改造、文明家园),按照职能划分,具体负责推进工作。各县市区也成立了相应机构,形成部门联动、分工合作的协调推进机制。同时,结合全市实际制定了《咸阳市加快改善全市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意见》,明确了工作原则、建设内容和推进措施,细化了分工,落实了各职能部门工作线路图和时间表。此外,还通过召开现场观摩推进会等形式,推动美丽乡村建设。7月19日,咸阳市召开了全市第一次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现场推进会,组织市县两级职能部门近200人,深入湫坡头镇散集村、职田镇万寿中心社区、太村镇刘家社区、张洪镇秦家社区和西头社区,通过听取介绍、入户体验、现场交流等方式,对农村乡风文明“十个一”建设和改水、改厕、改路、改污进行考察学习、实地感受。
强化示范引领。围绕美丽乡村建设,重视发挥示范乡村引领作用,咸阳市今年确定兴平市马嵬镇、武功县小村镇、旬邑县太村镇、长武县亭口镇等7个试点镇,着力抓好新型农村社区、传统村落、古村落及具有特色景观和民俗文化的特色村庄的环境整治工作,确保每年创建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5个、市级美丽宜居示范村15个。在此基础上,重点打造民风建设“十个一”工程,完善农村基础文化设施和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农村落地生根。2017年前,咸阳市将完成彬县、武功、永寿、长武、旬邑等示范县的示范村镇建设任务,2018年全面推进“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2020年全市90%以上的行政村将达到“十个一”建设目标。
加大资金投入。咸阳市坚持把农村人居环境建设与扶贫攻坚、异地搬迁等项目结合起来,完善财政投入、项目整合、招商引资、社会帮扶、农民自筹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市财政在整合中央和省级相关补助资金的基础上,从今年开始每年再安排不少于3000万元的专项资金,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支持全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确保农村生态优美、生活舒适、生产发展。
建立长效机制。咸阳市建立了全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工作考评制度,坚持周统计、月讲评、一督查和两提醒、两约谈、一问责制度,加强平时督导、季度通报和年终考核,树立宣传典型,奖优罚劣,形成抓两头带中间,推全盘的工作格局。同时,按照改善人居环境工作的总体要求,建立健全村庄道路、供排水、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的长效管理维护机制,助推“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
“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是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部署的具体举措,是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力抓手,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我们还需进一步深化“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重要性的认识,着力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推向更高水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丰润的道德滋养、强大的精神动力。(作者:徐国健,系中共咸阳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来源:精神文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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